丹羿深度 | 减肥药适应症的其它探索

2023-10-16

丹羿深度 | 减肥药适应症的其它探索

DANYITZ


丹丨心丨羿丨力丨专丨注丨价丨值丨成丨长




最近,GLP-1类药物风头正盛。从各家药企不断革新的减肥数据,到接连有新厂家加入进来,让其几乎成为现代社会一个革命性的产品。


诺和诺德的减肥药司美格鲁肽无疑是最火的GLP-1药物之一,目前仍处在销量的爆发阶段。得益于司美格鲁肽的大卖,诺和诺德的市值也是随之水涨船高,目前市值已经作为4000亿美金。


老对头礼来也异常优秀,推出的新一代的GLP-1药物替尔泊肽来势汹汹。自22年5月获批以来,取得十分强势的销售增长,今年上半年销售额15.5亿美元,单Q2季度销售更是达到9.8亿美元,季度环比增长72%,成为有史以来爬坡放量速度最快的药物。


世界卫生组织称,全球有超过6.5亿成年人肥胖,另有外大约13亿人超重,多家机构分析认为,未来全球减肥药的市场规模可能达到千亿美金。



减肥药市场不可谓不大,但GLP-1类药物之所以称之为神药,不只是因为减肥,更在于其针对肥胖相关的系列疾病(比如心血管、非酒精性脂肪肝、神经类疾病等等)适应症的突破。


心血管疾病 

2023年8月8日,诺和诺德公布了司美格鲁肽其III期试验“SELECT”的积极结果,超出了预期,司美格鲁肽在降低严重心血管疾病风险的领域中存在潜在的作用。


结果显示,在长达5年的随访时间内,相较安慰剂,司美格鲁肽可将超重/肥胖成人的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风险降低20%。在迄今已被批准的体重管理药物中,司美格鲁肽是第一个能够在减重的同时降低心血管疾病事件风险的药物。


基于这一结果,诺和诺德预计今年向美国和欧盟提交2.4 mg司美格鲁肽适应症扩展的监管申请。


非酒精性肝炎

作为一种发病机制复杂、作用靶点众多的代谢综合症,非酒精性肝炎(NASH)也是新药开发的重灾区,埋葬了不少药物。


诺和诺德也很早就开展了针对NASH的临床研究(2016年),司美格鲁肽是针对NASH适应症临床进展最快的GLP-1药物,目前已处于临床Ⅲ期阶段。


在已披露的Ⅱ期临床数据显示,最高剂量治疗组66.7%的NASH患者的症状得到消除。在肝纤维化改善方面,仅有5.8% 患者肝纤维化出现进展,安慰剂组为21.4%。目前,诺和诺德已在中国启动治疗NASH的Ⅲ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阿尔兹海默症

阿尔兹海默症(AD)与NASH一样,攻坚多年,是一个重大挑战的疾病领域。


近年来,有研究发现GLP-1也有可能具有治疗AD的潜力---GLP-1可能通过激活PI3K/Akt通路增强有氧糖酵解和减少氧化磷酸化作用,并且可缓解Aβ诱导的星形胶质细胞糖酵解下降,起到神经保护和能量调节治疗作用。


在2020年12月,诺和诺德就已经启动两项名为EVOKE和EVOKE Plus的大型III期临床试验,总共招募3680名患者,以评估14mg口服司美格鲁肽用于减缓AD认知下降的临床试验,预计将在2025年完成。


慢性肾病

肥胖不仅是2型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脏病的常见原因,对肾脏疾病有直接或间接影响,如导致脂肪肾、肾小球内高血压、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等肾脏损害。


诺和诺德在2019年启动了司美格鲁肽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合并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Ⅲ期临床FLOW,共计入组了3534例肾病患者。


2023年10月10日,诺和诺德宣布司美格鲁肽治疗合并肾功能不全二型糖尿病患者和慢性肾病的三期临床FLOW由于疗效优异提前终止。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IDMC)总结了中期数据,疗效达到了特定的预设标准,因此建议停止FLOW临床。临床结果对于诺和诺德仍然是盲态,预计2024年上半年数据读出。



总结

GLP-1类药物是款充满诸多可能性的药物,业内非常期待司美格鲁肽在心血管疾病、NASH、阿尔茨海默症、肾病等领域的探索结果。如果能在减肥外其他疾病领域取得成功拓展,其市场空间将迎来又一次爆发。





END


往期·点睛

○ 丹羿月报 | 底部区域,寻找机会(2023.10)

● 丹羿深度 | BC——“边缘”技术的另类出道?

○ 丹羿月报 | 政策发力,绝处逢生(2023.09)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