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羿月报 | 等待企稳(2022.04)

2022-04-06

丹羿月报 | 等待企稳(2022.04)

DANYITZ


丹丨心丨羿丨力丨专丨注丨价丨值丨成丨长



3月

市场表现

1. 月度主要数据表现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截止2022年3月31日


2. 申万一级行业涨跌幅TOP3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截止2022年3月31日


3月

市场表现

3月前半月A股和港股普跌,后半月在俄乌局势趋缓、政府安抚资本市场的讲话之后,市场企稳反弹。全月来看,地产、煤炭最为强势,电子、机械和公用事业跌幅居前。


地产的强势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各地陆续放松限购、限贷等利好政策的反映,乐观情绪的升温导致估值提升、股价上涨。煤炭则是全球能源通胀在股市的映射。整体而言,这两类资产的上涨更多是估值的提升——从之前的低个位数提高到高个位数。在整个市场机会较少的情况下,提估值(博弈)的板块成为A股充裕流动性的出口。


3月,压制国内经济的两座大山,国内疫情和全球通胀依然没有缓解。上海疫情的加重让本来孱弱的国内经济更加雪上加霜。不过从目前全国医疗机构支援上海和全员核酸的进展看,上海疫情的高峰大概率很快会见到。随着上海后续逐步解封、经济步入正轨,前期受影响严重的区域经济有望重拾升势。但值得注意的是,奥密克戎的高传播性和国内动态清零的政策,将会不时打断正常的经济运行,让经济整体处于弱复苏的状态下。


同时,全球范围内通胀压力仍然较大。虽然石油价格随着俄乌趋势的暂时缓解有所回落,但依然在100美元附近徘徊。其他大宗商品——天然气、煤炭、基本金属,包括农产品也处于过去5年的高位。与全球相比,虽然国内动力煤以及粮食的价格更加可控,但我们依然要警惕来自海外价格的传导——输入性通胀压力。



整体而言,我们仍处在 “ 滞涨 ” 大环境下,疫情和通胀的缓解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展望二季度,我们也可预期一些边际改善的信号。例如,上海疫情4月下或许得到控制,各地地产政策的放松或将刺激地产销售、投资的改善,俄乌冲突降温减少外部能源的输入性通胀、中美关于中概股跨境监管协商达成一致等。这些再结合目前相对较低的估值水平,市场或将摆脱一季度单边下行态势。


结构上看,地产、煤炭这类炒预期、提估值的板块或许仍然占优,但它们的投资难点在于缺乏长逻辑的前提下,估值修复可能随时戛然而止。相对而言,我们更青睐储备一些落难王子的机会,更多关注那些长期空间大、竞争格局好,短期因为疫情而被压制的高端消费和服务,以及调整时间长、估值不贵的软件类机会。对于前期预期较高、机构重配的部分新能源和半导体,我们需要更多跟踪基本面,等待分歧解除后择机配置。



♥ 这个春天,致敬抗疫的所有天使 ♥

春暖花开终有时,心手相牵共克艰



风险提示 • 版权声明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内容仅代表丹羿投资基于公开渠道所获得的信息对市场做出的初步分析、推测与判断,不保证其不存在任何错误或疏漏,如有错误或疏漏,敬请指出。本文仅供参考,非投资意见,非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且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广告、销售邀约,或交易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的建议。本文中引用的任何实体、品牌、商号等仅作为研究分析对象使用,不代表丹羿投资的投资实例。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属于丹羿投资所有,未经丹羿投资授权,任何主体请勿以任何形式发表、转载、改编、摘录、引用。如转载使用,请与丹羿投资联系,且需标注来源及其作者,并请保留文章内容完整性、在标题及内容中请勿以任何形式推测、曲解原意;如引用、改编、转述、分析等,请勿以任何形式曲解原意。



往 期 推 荐

丹羿深度 | 幂次法则思维模型—把精力专注在最有价值的事情上

丹羿投资 | Q1季度策略交流会会议纪要

丹羿月报 | 春暖乍寒(2022.03)

丹羿深度 | 细微之处见真章:消费品的渠道力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