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羿9月报 | 市场有望重拾升势

2020-10-09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本月市场表现

1. 月度主要数据表现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截止2020年9月30日


2. 申万一级行业涨跌幅TOP3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截止2020年9月30日


市场分析

9月,A股下跌为主,特别是前期的强势板块——消费和部分核心资产。至此,从7月中以来,科技、医药和消费,这波结构性牛市的三驾马车都已轮流调整。部分个股(如疫苗、半导体等)跌幅较大到40%-50%,强势个股也有15%-20%。


我们在9月9日发布的市场下跌点评(丹羿市场短评 | 7月中调整接近后半阶段(2020.9.9))中提到,“大部分这类股票的基本面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下跌主要是对前期估值过高的修正,……,除了部分细分板块受中美摩擦加大(半导体),或新冠疫苗研发过程中偶有意外的影响外,对于基本面坚实的股票,这个回调幅度已经部分消化了股票的泡沫。”


虽然之后又有中纪委“关于高端白酒涨价引发不正之风回潮”文章对白酒板块的冲击,但我们仍把它归为如上的这类短期冲击,并没有动摇这些核心资产的长期逻辑。总体而言,近期市场符合我们前期关于下半年指数以宽幅震荡为主的观点。经历了近三个月的调整,目前指数处于箱体中枢偏下位置。因此与之前比,我们对四季度更加乐观些。


结构上,最近一段时间顺周期板块(即和经济关联度较大,因经济复苏而基本面好转,大部分是周期性板块)被市场提及较多,如汽车、航空、旅游等表现也不错,但如果仅仅是短期复苏带来的机会,我们认为并不会走太远,因为这类板块在国外疫情尚未全面控制、居民收入切切实实下降等负面影响下,复苏可能比市场预期的要慢很多。但是,如果一些行业内部因结构性变化而造就一些长期的机会,就值得我们去重点研究(例如,上次月报提到的特色原料药、新能源等)。就目前而言,我们认为在线化服务(特别是2B的云计算、新零售)、新能源可能是未来5-10年最值得重视的两大方向。


操作回顾

仓位:老产品我们仍维持较高仓位;新产品在9月下旬因看好后续市场适当加快了建仓速度,但仍符合我们安全垫的要求。


结构:适当增加了科技和医药的比重,减少了消费比重,但整体接近三分天下。用性价比更好的个股替代了估值过高、严重透支未来的标的。


丹羿投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通过独特的“三好”投资标准,在市场上寻找未来伟大的企业,伴随其成长最快的时期,进而实现卓越可持续的投资业绩。我们是客户信任、员工自豪的基金管理公司!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往期回顾

01丹羿深度 | 医药投资的三重思考:贴近需求、合作、赋能

02丹羿市场短评 | 7月中调整接近后半阶段(2020.9.9)

03丹羿8月报 | 震荡行情,轻指数,重个股

04科技公司商业模式探讨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