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羿荣誉 | 荣获2023东方财富风云榜奖项

2023-12-20

丹羿荣誉 | 荣获2023东方财富风云榜奖项

DANYITZ


丹丨心丨羿丨力丨专丨注丨价丨值丨成丨长



2023年12月17日,由东方财富网主办的 “ 东方财富风云榜 ” 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云南昆明隆重举行。现场数百家重量级金融机构应邀出席,共同见证这场私募盛会。


我司基金经理 朱亮,荣获 “ 2023年度影响力私募基金经理 ” 奖项。 







东方财富私募风云榜


自2010年首届举办以来,东方财富风云榜已成为金融领域盘点行业发展成果的年度盛事,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 东方财富私募风云榜 ” 依托东方财富庞大的用户平台影响力,甄选优秀的私募基金机构,共同探讨财富管理新篇章,是金融领域最具权威及影响力评选之一。



感谢主办方对丹羿投资的认可,也感谢一直以来信任、支持我们的伙伴们。行稳致远,长期制胜。面对未来的市场,丹羿投资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初心,砥砺前行,持续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



★★历史荣誉回顾★★

丹羿荣誉 | 荣获2023中国私募基金英华奖

丹羿荣誉 | 荣获新财富最佳私募投资经理

丹羿荣誉 | 荣膺第十三届金阳光公司奖

丹羿荣誉 | 荣获2022中国私募基金英华奖

丹羿荣誉 | 蝉联金牛奖

丹羿荣誉 | 再次荣获第十四届国金证券金启奖

丹羿荣誉 | 荣获第七届金长江 “ 年度资管先锋私募基金经理 ”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2021中国基金业英华奖 “ 中国私募基金综合实力50强(股票策略)”

丹羿荣誉 | 荣获2021中国基金业英华奖 “ 私募基金最佳投资经理(三年期)”

丹羿荣誉 | 荣获金牛奖 “ 三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股票策略)”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金斧奖 “ 2021年度综合实力奖(3年期)”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好买财富 “ 2021年度主观股票十大好基金 ”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第十三届国金 “ 年度最佳私募(主动股票策略)”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2020年度金长江 “ 快速成长私募基金公司 ”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2020年度金长江 “ 年度新锐私募基金经理 ”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私募排排网 “ 最具潜力奖私募基金管理人(股票策略)” 奖

丹羿荣誉 | 荣获金斧奖 “ 2020年度综合实力奖(三年以上)”

丹羿荣誉 | 荣获好买财富 “ 2020年度中国好私募-股票十大好基金 ”

丹羿荣誉 | 荣获金樟奖 “ 2020年最佳新锐私募管理人 ”




  关于我们  

DANYITZ

丹羿投资 成立于2015年4月,由公募明星基金经理朱亮创立,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自公司成立以来,多次荣获金牛奖、英华奖、金长江奖等业内各大重磅奖项,投资能力得到诸多专业机构认可。投研人员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长期专注于权益多头投资,秉持 “长期视角,早期介入,寻找十年后的茅台 ” 的投资理念,聚焦消费、科技、医药三大板块,潜心耕耘。致力成为值得客户信任、员工自豪的基金管理公司。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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